有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3-030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有媒体对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相关报道。针对报道,公司现说明如下:
一、媒体关于 “郑红梅是否涉嫌杭萧钢构2007年内幕交易”的质疑
说明:2007年杭萧钢构内幕交易案立案调查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其中包括张振勇及其配偶郑红梅,均已接受相关部门调查,调查结果当时已有定论。
二、媒体关于“行业疲软逆势扩张”的质疑
说明: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高度,十八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方向。工业化绿色建筑在我国属于政府政策引导、行业起步阶段,公司相信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此次募投资金是出于对公司战略的考虑,用于轻型钢结构住宅体系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公司对行业的判断及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请参见公司201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萧钢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和《杭萧钢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三、媒体关于“杭萧钢构存货以未结算工程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为主,未确认金额超过30亿元……涉嫌人为调节未确认收入,而延后确认收入是为增发后释放业绩做准备”和“万郡大都城项目收入确认是否合理”的质疑
说明:2012年末,母公司及8家钢结构控股子公司、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30.43亿元,已施工未结算余额为16.78亿(已施工未结算科目为建造合同已确认销售收入但未达到应收款确认节点的中间过渡科目)。
万郡房产开发成本为15.98亿。万郡房地产(包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于2010年8月取得万郡大都城项目首期土地使用权。根据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规定,项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通过“开发成本”科目进行归集。销售收入需在房产交付并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确认,并同时结转成本。
建设初期,公司规划一期项目预计竣工时间在2012年末。但因设计变更及对北方地区严寒气候估计不足,项目所在地冬季较长,有效施工期较短,一期工程在2013年5月陆续完工后分批交房。
2012年,受市场环境和行业毛利率较低的影响,同时,公司根据诉讼项目的进展情况,遵循谨慎性原则,结合诉讼进展情况和工程、法务、合约等部门和律师的意见,计提了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对2012年度财务报表产生了重大影响,导致亏损。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并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披露财务报告。公司的财务报告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不存在推迟确认收入、隐藏利润的情况。
四、媒体关于“定增对象均为内部人 引利益输送猜想”的质疑
公司采用对大股东和高管定向增发方式,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定发行价格,主要是考虑此方式发行对象明确,融资不确定性较小,能够有效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战略发展。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因锁定期较长,对于大股东和高管来说,是对公司目前发展的支持及未来发展信心的体现和表达,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