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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3—018号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3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3年6月28日下午13:30在公司71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思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钢”)的经营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北京南钢增资2,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北京南钢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3,000.00万元人民币。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浙江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加大浙江市场开拓力度,优化销售网络,公司拟在浙江省宁波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该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多元产业发展部的议案》:

      为整合内部资源,强化多元产业发展管理水平,公司决定成立多元产业发展部。原对外投资部及原隶属于综合管理部的非钢产业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多元产业发展部,原对外投资部同时撤销。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截至2013年6月28日,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民生银行(600016)股票178,986,023股。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在适当时机处置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择机对该等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处置。处置上述金融资产产生的净利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公司自2013年4月1日起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30年调整为40年。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13年4月至12月固定资产折旧额约0.88亿元,增加净利润约0.66亿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未超过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和《江苏证监局关于做好“信息披露直通车”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3]196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第十六章 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规程”。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3年6月修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3—019号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正确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运营状况,并参考钢铁行业其他可比公司折旧情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于2013年3月末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认真复核,认为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长于公司目前会计估计年限,并且该事实在2013年4月1日之前就已经存在。因此,为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司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起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30年调整为40年。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说明

      近年来,公司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术改造力度,定期对设备生产线进行全面维护和检修,并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进行定期修缮,延长了设备和房屋及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企业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因此,为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司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起调整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13年4月至12月固定资产折旧额约0.88亿元,净利润增加约0.66亿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未超过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的调整,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将更为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旭芒先生、陈传明先生、应文禄先生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将更为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3—020号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6月28日下午在公司71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4名,监事吕庆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张六喜代为参加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监事推举监事张六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公司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起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30年调整为40年。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13年4月至12月固定资产折旧额约0.88亿元,增加净利润约0.66亿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的调整,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将更为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