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 |
| 基金主代码 | 163210 |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3月27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告依据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 |
| 申购起始日 | - | |
| 赎回起始日 | - |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3年7月1日 |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3年7月1日 | |
| 定投业务起始日 | -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诺安纯债 | 诺安债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3210 | 163211 |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业务 | 是 | 是 |
注:1、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即“诺安纯债”)已于2013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本次本基金仅开放C类基金份额(即“诺安债C”)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暂不开放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C类基金份额,以及本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2 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3年7月1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办理时除外。
3 日常转换业务
本次本基金仅开放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暂不开放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C类基金份额,以及本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3.1.基金转换费用
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转换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C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转换费率 |
| N<1年 | 0.8% |
| 1年≤N<2年 | 0.5% |
| 2年≤N<3年 | 0.2% |
| 3年≤N | 0 |
注:1年指365天
3.2转换份额计算举例
3.2.1计算公式:
转换转出总金额=转换转出份额×T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转出总金额×转换费率
转换转入份额=(转换转出总金额–转换费用)÷T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3.2.2举例
某投资者在持有C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至T日其持有期未满一年,现申请在T日全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假设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7 元,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8 元,则其转换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转换转出总金额=100,000×1.017=101,700.00 元
转换费用=101,700.00×0.8%=813.60元
转换转入份额=(101,700.00–813.60)÷1.018=99,102.55份
即该投资者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99,102.55份。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位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的直销中心,及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
4.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如代销机构对上述转换业务的受理时间有其他安排的,以相关代销机构的公告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也可至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3年7月4日暂停申购、
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 |
| 基金简称 | 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 | |
| 基金主代码 | 163208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3年7月4日 |
| 暂停赎回起始日 | 2013年7月4日 | |
| 暂停定投起始日 | 2013年7月4日 | |
|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原因说明 | 因2013年7月4日为美国公众假日(独立日),本基金境外主要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逢节假日暂停交易,同时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所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 | |
注: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诺安油气”,交易代码为“1632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尚未上市交易。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将于2013年7月4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自2013年7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请投资人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途话费),或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