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泰富:更好发挥行业自律管理自我规范功能
2013-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姚问
国开泰富:
更好发挥行业自律管理自我规范功能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姚问
国开泰富基金认为,随着法律及制度框架的不断优化,“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监管思路的不断贯彻落实,激发了行业活力。同时,行政监管的盲区和行业多年的积弊,客观上需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功能。
国开泰富提出,新《基金法》根据资本市场的特点设立了行业自律规则,可以理解为资本市场本质是以信用为核心才能顺利运转的体系,要使中国的资本市场逐步走向正轨,法制与自律不可偏废。
随着基金销售机构日益多元化、销售费率机制日趋市场化和差异化,基金销售业务的创新空间不断打开,但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相关机构和个人为了自身利益容易发生销售误导等行为,由此导致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给公募基金行业造成恶劣影响,随之相伴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国开泰富认为,随着基金行业范围扩大、投资品种增加,在行政管制不断减少的大背景下下,基金公司的自律性,或者说自我合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新《基金法》详细规定了行业协会的性质及组成、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等内容,将更好发挥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推动行业发展和公平竞争,最终达到减少行政监管介入干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