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3-03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宝昌发电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下同);本次担保发生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累计为宝昌发电公司担保数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前本公司累计为呼和浩特热电公司担保数额为1.1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宝昌发电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公司的其它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147.67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拟就本公司子公司宝昌发电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2亿元向商业银行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同意为宝昌发电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亿元,并由宝昌发电公司另一股东金宝(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金宝集团”)按其持有的宝昌发电公司49%的股权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关宝昌发电公司后续融资担保事项,本公司将根据宝昌发电公司实际融资情况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担保。
(2)本公司拟就本公司子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4亿元向商业银行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同意为呼和浩特热电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亿元,并由呼和浩特热电公司另一股东北京中电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中电华泽公司”)按其持有呼和浩特热电公司49%的股权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关呼和浩特热电公司后续融资担保事项,本公司将根据呼和浩特热电公司实际融资情况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担保。
(3)因宝昌发电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故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宝昌发电公司于1991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金2500万美元,该公司拥有两台总装机容量366.8兆瓦的燃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机组分别于2003年7月和2004年4月投产发电。本公司和金宝集团分别持有其51%、49%的股权。
截止2013年3月31日,宝昌发电公司公允价值资产总额为185,059万元,负债总额为173,5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8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呼和浩特热电公司于2003年11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6,000万元,由本公司和中电华泽公司分别按51%、49%的比例出资组建,负责运营呼和浩特热电2台300MW热电联产燃煤机组。
截止2013年3月31日,呼和浩特热电公司资产总额为241,356万元,负债总额为271,1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2.3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就宝昌发电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借款安排提供相应担保,担保范围为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是商业银行为债务人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就呼和浩特热电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借款安排提供相应担保,担保范围为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是商业银行为债务人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宝昌发电公司的借款安排是用于置换到期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呼和浩特热电公司的借款安排是用于置换到期借款,本公司为宝昌发电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上述为宝昌发电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147.67亿元(不含本次担保,未经审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6.15%,均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3-03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 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或“本公司”)根据本公司第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8月23 日上午9时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2层夏厅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批准《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拟为下述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宝昌发电公司”)的实际需要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下同”),用于置换到期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公司”)的实际需要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用于置换到期借款;
有关上述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3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以及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H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通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1、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H股股东的登记另载于境外公告中)。
2、登记时间: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9:00-17:00)
3、登记地点:中国北京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4、联系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88008669, (010)88008682
传 真:(010)88008672
五、其他事项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13年8月2日或之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预约书送达公司。填报及交回出席预约书(详见附件2),并不影响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上表决的权利。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预期一小时,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预约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9日
附件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审议并批准《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 |
(1)为宝昌发电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 |||
(2)为呼和浩特热电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2、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处划“√”, 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
附件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预约书
股东姓名(附注1)
持股数目(附注2) 内资股
本人拟出席,或授权委任代理人出席于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2层夏厅举行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姓名。
2.请填上以股东姓名登记之公司股份数目。
3.此填妥及签署之预约书必须于2013年8月2日或之前,透过亲身、邮递、电报及传真等方法把预约书送往本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邮编:100033。
电话:(010)88008669,(010)88008682
传真:(010)88008672
股东签名: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