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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3-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3-2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0.142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0.135元。

    ●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6日

    ● 除息日:2013年7月1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25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6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2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3年7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以2,139,739,2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20,960,888.55元。

    三、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6日

    除息日:2013年7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3年7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赋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赋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赋为5%。

    按照以上规定,公司将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25元。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份时,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如按上述规定需补缴税款的,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登记结算公司,公司委托登记结算公司按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35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由QFII股东按照该《通知》的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其他A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5元。

    4、公司前三大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1-23108718

    传 真:021-23108717

    联 系 人:邹忆、廖文静

    七、备查文件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3-2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13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并降低融资成本、节省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短期融资券,授权公司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全权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注册规模:拟注册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2、发行期限:一年及以内。

    3、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二、同意公司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并降低融资成本、节省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授权公司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注册规模: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

    2、发行期限:270天以内(含270天)。

    3、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三、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3-2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13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7月26日(周五)上午10时

    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地点:上海久事大厦30层会议中心

    上海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近东门路)

    三、会议议题

    1. 审议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 审议公司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3年7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样式附后)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13年7月22日(周一)

    上午9时—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监管部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连萍、廖文静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7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010

    附件:《股东大会登记表》、《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
    姓 名 性别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国家股、法人股股东
    单位名称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拟在会上发言的内容(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
     
    本人将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10:00前来参加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此告知。

    签字(盖章): 日期:

    股东具体联系方式
    姓 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同时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3-2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同比增长50%以上。

    3、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3.06亿元 2、基本每股收益:0.1428 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3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深化管理创新和价值创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1、加强燃料管理,控制燃料采购价格,燃料成本同比明显下降。

    2、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不断优化机组运行和检修安排,积极争发有效电量。2013年上半年,公司合并口径发电量同比上升约2%。

    3、积极开拓电力检修、运行服务市场,2013年上半年,公司检修、运行等服务类收入同比增加近12%。

    4、严控各项成本费用,通过发行低利率的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等措施,2013年上半年,公司财务费用同比降低约11%。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财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