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三友化工 股票代码:600409 编号:临2013-038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7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碱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盐公司”)通知,清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总股本为1,850,385,487股,公司控股股东碱业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34,064,46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67%;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集团”,持有碱业集团100%股权)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7,257,72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4%;两者合计持有公司48.71%的股权,清盐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清盐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1,880,000股,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10%,并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含首次已增持股份)。本公司已于2013 年5 月6日对清盐公司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进行了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2013年5月21日,清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18,503,814股股份,达到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013年5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提示公告》。
截至2013年7月29日,清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36,974,2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三友集团直接持有167,257,721股股份,占总股份的9.04%;碱业集团持有本公司734,064,4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67%,清盐公司持有本公司36,974,2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0.708%。
清盐公司确认,在上述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且清盐公司已遵照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清盐公司承诺在未来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律师核查意见
河北陈建仲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大清河盐化集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条件,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大清河盐化集团在本次增持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证券违法行为;本次增持不存在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