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3-019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以书面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3年7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未有董事缺席会议。董事马兴亚,独立董事胡元木、葛洪祥、戴冠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段连文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对采矿业的投资、开发、管理;铁矿石、有色金属矿石销售;矿产品交易(不含国家限制经营的特种品种);矿山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购销;采选矿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对采矿业的投资、开发、管理。
现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对采矿业的投资、开发、管理;铁矿石、有色金属矿石销售;矿产品交易(不含国家限制经营的特种品种);矿山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购销;采选矿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一、二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3年8月1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0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8月16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2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上午10点召开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
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2013年7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8月13、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至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
司证券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55419
联系人:李庆梅,徐伟
联系电话:0533-7608677
传 真:0533-7608677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