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3-03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6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6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刘玉平、宋华、陈际红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报和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3年7月17日,公司接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公司现聘请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生合并,成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合并不再存续,根据《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 年报披露注意事项(一)》第六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合并的,若系原聘会计师事务所被合并不再存续的,则需在年报披露前履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故提请公司董事会将2013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费用4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人民币叁仟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8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8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3-03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止2013年8月5日,公司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900万元,其中600万元是为其提供的反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人民币叁仟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月15日
3、注册地点: 安徽省郎溪县经济开发区
4、营业执照号: 342522000014767(1-1)
5、法定代表人: 吴琼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 智能电力电子、电源、节能类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8、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35,772.57万元,总负债23,694.58万元, 净资产12,077.99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2,520.88万元,利润总额2,178.14万元,净利润1,901.17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40,016.99万元,总负债26,065.25万元, 净资产13,951.74万元,2013年6月实现营业收入13,309.96万元,利润总额2,204.50万元,净利润1,873.7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与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最高额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借款期限一年,我公司将与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担保协议》,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保证期限为一年,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8月5日,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2%,其中4,800万元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600万元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3-03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2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三)会议于2013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均为本人亲自到现场出席会议)。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监事吴永利、殷国森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1、公司2013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每项议案的具体内容。
1、公司2013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为: 2013年7月17日,公司接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公司现聘请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生合并,成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合并不再存续,根据《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 年报披露注意事项(一)》第六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合并的,若系原聘会计师事务所被合并不再存续的,则需在年报披露前履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故提请公司监事会同意将2013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费用45万元。
(三)监事会对于2013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