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8 股票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2013-019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及出席情况
2013年8月1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年8月16日上午9:30分,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6,538,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76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祥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共13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人以及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虞咏霖律师、杨红良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㈠、《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代表股权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106,538,865 | 106,538,855 | 0 | 10 | 99.9999% |
㈡、《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代表股权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106,538,865 | 106,538,855 | 0 | 10 | 99.9999% |
㈢、《关于增补吴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代表股权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106,538,865 | 106,538,855 | 0 | 10 | 99.9999% |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原监事乔魏先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再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乔魏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努力与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的虞咏霖律师、杨红良律师列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38 股票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2013-02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常德路940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吴德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选举吴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