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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3-025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7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城A楼210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倪首萍董事委托张泽熙董事长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泽熙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或报告:

      1、2013年上半年业务报告及下半年业务发展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3年上半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变更2013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是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由于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董事会同意公司2013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独立董事陶久华先生、王泽霞女士及陈静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编号为临2013-027的《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还将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3-026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8月1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杭州东方通信城研发楼B4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郁旭东先生主持,监事会办公室人员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1、《公司2013年上半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13年上半年业务报告及下半年业务发展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13年上半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变更2013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3-02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3年度聘任的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由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沿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法律主体。中瑞岳华的人员和业务转入新成立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业务需要,公司2013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3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变更后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此次变更并不会直接影响相关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3年7月11日刊登的《关于公司审计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及更名的公告》涉及的相关内容以此次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