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13-02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8月2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申请借款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持有的不超过2700万股兴业银行股权作为质押,向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申请借款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不超过7.8%,借款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借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13-024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8月2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