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3-037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3年8月21日上午10:00点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0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 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确认,2013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2,668,330.3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2013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2,668,330.3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266,833.04元后,母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2,401,497.31元。
2、 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8,600,000.00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13%。
3、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为1,044,776,635.95。公司拟以2013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2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0,000万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提议的 2013 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13 上半年度最终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定在2013年9月11日上午10:30开始(星期三)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3-03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3年8月21日下午14:00点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于2013年8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确认,2013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2,668,330.3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2013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2,668,330.3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266,833.04元后,母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2,401,497.31元。
2、 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8,600,000.00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13%。
3、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为1,044,776,635.95。公司拟以2013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2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0,000万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3-04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10:30(星期三)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9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8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9、10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
邮 编:611731;
传真号码:028-8782553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罗小玲女士、张小娟女士
联系电话:028-87825762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闭幕之时。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附注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附注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机构股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3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