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3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上午9:3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张锦慧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3年8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3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华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蔡艳红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8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3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5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0年11月2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0元,共募集资金94,250.00万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89,042.50万元于2010年11月29日汇入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验资专户,账号6012700004761。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6,796,814.09 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28,185.9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之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 418号《验资报告》。
2、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3年1-6月 | 以前年度 |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82,660,306.05 | 883,628,185.91 |
加:本期募集资金净额 | - | - |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155,826,830.20 | 435,556,940.73 |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 3,489.28 | 2,930.20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 3,797,395.49 | 34,591,991.07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30,627,382.06 | 482,660,306.0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330,627,382.06元,具体情况如下:
(1) 活期存款及通知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6012100066631 | 活期 | 666,929.20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40000203292003311544 | 活期 | 1,344,588.52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4000020314200007972 | 七天通知存款 | 26,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4000020329200399952 | 活期 | 601,794.86 |
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 | 338070100100125835 | 活期 | 8,227,491.83 |
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 | 338070100200069786 | 七天通知存款 | 10,107,394.6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79170155200002557 | 活期 | 2,919,623.9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 | 102001512010090361 | 活期 | 5,715,461.53 |
合 计 | 55,583,284.60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300万元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该项目通过对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增资来实施,故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户名为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2)理财存款存放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账户类别 | 金额 | ||
本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 | 338070100100172474 | 理财存款 | 100,000,000.00 | 1,069.44 | 100,001,069.4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79250155200000592 | 理财存款 | 175,000,000.00 | 43,028.02 | 175,043,028.02 |
合 计 | 275,000,000.00 | 44,097.46 | 275,044,097.46 |
3、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投资于精密空调项目的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8,362.8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582.6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138.3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在线式UPS扩产项目 | 否 | 16,720.00 | 16,720.00 | 1,189.56 | 15,376.22 | 91.96% | 2013年6月30日 | - | 否 | 否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300.00 | 3,300.00 | 933.78 | 3,017.00 | 91.42% | 2013年6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技术服务及国内营销网络项目 | 否 | 2,660.00 | 2,660.00 | 587.96 | 2,692.12 | 101.21% | 2012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2,680.00 | 22,680.00 | 2,711.30 | 21,085.34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太阳能逆变器项目 | 否 | 6,300.00 | 6,300.00 | 904.63 | 5,841.35 | 92.72% | 2011年12月31日 | 769.80 | 否 | 否 |
精密空调项目 | 否 | 9,000.00 | 9,000.00 | 1,966.75 | 4,911.68 | 54.57% | 2013年12月31日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27,300.00 | 27,300.00 | 10,000.00 | 27,300.00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2,600.00 | 42,600.00 | 12,871.38 | 38,053.03 | - | 769.80 |
合计 | - | 65,280.00 | 65,280.00 | 15,582.68 | 59,138.37 | - | 769.8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报告期内,位于科士达科技工业园区内的在线UPS扩产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但由于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导致以上项目需至2013年6月30日方可投入使用。该项目在下半年方能产生效益。 | |||||||||
2、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逆变器项目实现产能200.84兆瓦,销售量达106兆瓦,已达到预计的产能,但由于目前光伏市场低迷,竞争激烈,销售价格亦超出预期持续下跌,从而导致光伏产品的毛利率低于预期的毛利率,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65,682.82万元。 | |||||||||
2、2011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6,3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实施。公司分别于2011年3月转出2,800万元和9月转出3,500万元完成对子公司的全部注资。公司投入至深圳新能源公司的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设专户管理。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投资资金已全部到位。 | ||||||||||
3、2011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实现经营目标,进一步扩大直销市场营销推广力度,重点拓展金融、电信、政府、税务等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使用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4、2011年6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12月02日将上述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 ||||||||||
5、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开拓产品市场等经营性支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已于2012年2月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 ||||||||||
6、2012年7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精密空调项目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投资于精密空调项目。2012年8月,该项目的投资资金已由原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新设的专用募集资金账户。项目正在建设中,截止2013年6月30日,已投入使用4911.68万元。 | ||||||||||
7、2013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超募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拓展业务需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4月10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已于2013年4月将上述1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 ||||||||||
8、2013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一年以内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议案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3年4月10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议案。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运用1亿元购买了兴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保本实体信用型结构性存款;于2013年4月15日运用2500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1期;于2013年4月15日运用1.5亿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2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使用自有资金购置了在线式UPS扩产项目所需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实际投入资金金额总计1,300万元。2011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决议使用募集资金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置换,2011年1月7日,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说明:本使用情况汇总表中各项目直接相加的汇总数与合计数在尾数上有差异,这种差异是以万元为单位且四舍五入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