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参加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3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参加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跃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相关要求,作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如下:
(1)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4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 137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1年9月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元。截止2011年9月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513,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129,486,400.00元。
截止2011年9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22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另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公司支付的承销费6,000,000.00 元,故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35,486,400.00 元,其中超募资金432,586,400.00元。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7,486,189.76元,其中投入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30,662,289.76元(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5,850,000.00元;2011年10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16,674,978.94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497,568.44元;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使用募集资金38,639,742.38元)。公司将超募资金426,586,4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经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将超募资金专户结息237,500.00元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一并转出。
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2,455,033.65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24,454,823.41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于2013年1月24日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0,000万元,于2013年4月11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0,0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254612677933 | 452,900,000.00 | 186,892,991.47 | 定期存单加活期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3001014160003973 | 250,000,000.00 | 209,100,867.92 | 定期存单加活期及理财产品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 | 7391110182100023330 | 1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理财产品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道支行 | 411060300018150424662 | 282,586,400.00 | 6,461,174.26 | 定期存单加活期 |
合 计 | 1,135,486,400.00 | 502,455,033.65 |
三、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3,54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7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70,290 | 61,137 | 3,864 | 23,066 | -38,071 | 38 | — | — | 否 |
合计 | — | 70,290 | 61,137 | 3,864 | 23,066 | -38,07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对应的产品附加值有所下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审慎实施募投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220057号《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截止2011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5,585万元。201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15,58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将超募资金42,65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超募资金专户结息24万元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一并转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于2013年1月24日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0,000万元,于2013年4月11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0,000万元。 |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