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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3-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3—040号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9月10日9:00时以通讯方式于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召集、主持。本公司董事共11名,出席董事11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7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参会的4位独立董事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司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关于确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3-04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伊泰伊犁能源

    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共同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增资金额为7.3964亿元。

    ●除已披露的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伊泰集团存在3次共同增资行为,分别为对伊犁能源、新疆能源、伊犁矿业的增资,公司增资额合计达1.258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能源”)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持续健康发展。本公司、伊泰集团决定按持股比例对伊犁能源进行增资,公司以现金形式对伊犁能源进行增资,金额为7.3964亿元;伊泰集团以现金形式对伊犁能源进行增资,金额为0.8036亿元。本次增资后伊犁能源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9.7亿元,增资后公司与伊泰集团的持股比例不变,即公司持有伊犁能源90.2%的股权,伊泰集团持有其9.8%的股权。

    由于伊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伊泰集团对伊犁能源共同增资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披露的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伊泰集团就相同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伊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张双旺,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南14号街坊区六中南,成立日期:1999年10年27日,主营业务为:原煤生产(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原煤加工、运销、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工产品销售;种植业;养殖业。

    其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为良好。其最近一年资产总额6,866,132.83万元、资产净额3,087,630.62万元、营业收入3,355,997.74万元、净利润643,136.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伊犁能源是由公司、伊泰集团于2009年9月24日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地址: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煤化工产品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煤炭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煤化工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截止2013年6月30日,伊犁能源的资产总额为32,562.31万元、资产净额为14,998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和净利润为-2万元。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增资的价格是以伊犁能源的实收资本为基础确定的,并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伊犁能源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监督本次增加资金的使用情况,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由董事会授权伊犁能源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2013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共11名,出席董事11名,关联董事7名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就该项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已披露的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伊泰集团累计已发生共同增资的总金额为1.258亿元。

    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事前认可声明

    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关于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如下:

    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俞有光 连俊孩 宋建中 谭国明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附件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该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俞有光 连俊孩 宋建中 谭国明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3-04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3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201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上述三项议案并已经201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经前期与贷款机构沟通,现相关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机构已确定,相关贷款详情如下:

    被担保公司名称贷款机构贷款金额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47亿元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亿元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亿元

    上述贷款金额均未超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限额。其他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26日、5月11日以及6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为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