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3-04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 1:00至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41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现场会议 | 网络投票 | 合 计 |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22 | 2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79,821,656 | 10,972,751 | 590,794,40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7.44 | 1.28 | 68.72 |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590,324,908 | 99.92% | 385,899 | 0.07% | 83,600 | 0.01% | 是 |
2 |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90,324,908 | 99.92% | 385,899 | 0.07% | 83,600 | 0.01% | 是 |
3 | 《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590,324,908 | 99.92% | 385,899 | 0.07% | 83,600 | 0.01% | 是 |
4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90,324,908 | 99.92% | 385,899 | 0.07% | 83,600 | 0.01% | 是 |
5 | 《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588,317,120 | 99.92% | 344,599 | 0.06% | 143,800 | 0.02% | 是 |
6 | 《关于制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588,336,020 | 99.92% | 448,099 | 0.08% | 21,400 | 0.00% | 是 |
7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朱仁德、刘耀峰、刘煜峰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 12,473,340 | 96.23% | 487,399 | 3.76% | 1,000 | 0.01% | 是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590,324,908 | 99.92% | 448,099 | 0.08% | 21,400 | 0.00% | 是 |
上述第1、5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第5、6项议案因股东朱仁德和张文慧是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股东,二人各自持有的994,444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上述第7项议案,因朱仁德、刘耀峰、刘煜峰三位激励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焕培的近亲属,公司股东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朱仁德、范朝杰和冯焕平为关联股东,其各自持有的574,011,904股、994,444股、1,413,160股和1,413,160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马宏继律师、项振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3-04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9月13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李人洁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文慧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3-04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9月13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铁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5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3-04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2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286,885.1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审验。
上述募集资金中,原计划将90,000万元用于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多晶硅铸锭炉400台、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00万片的生产能力。后对募投项目作过变更,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变为104,300万元,建设内容变为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00万片。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66,290,421.6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18,983,305.64元(包含利息收入),其中活期存款8,066,685.64元、通知存款191,391,620.00元,定期存款719,525,00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名称 | 初始存放金额 | 募集专户转账 | 利息收入净额 | 已使用金额 | 存储余额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20,000,000.00 | 9,291,620.00 | 22,912,813.17 | 872,387,411.69 | 279,817,021.4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桥支行 | 300,000,000.00 | 819,367.40 | 299,990,883.19 | 828,484.21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 | 500,000,000.00 | 140,000,000.00 | 17,803,420.56 | 262,000,382.70 | 395,803,037.86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 | 500,000,000.00 | -515,400,000.00 | 15,458,361.31 | 1,482.00 | 56,879.31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366,108,380.00 | 8,279,764.87 | 131,910,262.09 | 242,477,882.78 | |
合计 | 2,420,000,000.00 | 0 | 65,273,727.31 | 1,566,290,421.67 | 918,983,305.64 |
详细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可参阅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对外披露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
2、投资范围及收益分配方式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前述投资操作,具体投资产品的期限可自由选择1个月、3个月、6个月等短期(不超过1年)型产品。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5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京运通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京运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3 年9月13日召开的京运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京运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
根据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京运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