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两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3-020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两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现场竞买方式取得宁波市东钱湖07-7地块[编号2-2-14(甬土资告[2013]16号)]地块,最终成交总价为人民币95,920.20 万元。
东钱湖07-7地块编号2-2-14界址范围:位于东钱湖新城区,东至天池路,南至玉泉北路,西至大明路,北至紫金北路,地块面积为137,5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5,绿地率为30%,建筑密度为30%,出让年限70年。
当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现场竞买方式取得芜湖市镜湖区棠桥小学以北1322号宗地地块(芜国土拍告字[2013]第22号),最终成交总价为人民币71,260万元。
镜湖区棠桥小学以北1322号宗地地块界址范围:东至芜湖西站铁路货运中心,南至棠桥小学,西至园丁二期支路,北至天门山路。地块总面积为119,595.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办公,容积率<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办公40年。
公司拥有上述两宗房地产项目100%的权益。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3-021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13日,公司接到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投资”,减持前持有公司89,393,8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6%,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的通知,自2013年7月23日至9月12日下午收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798,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正元投资减持后,持股比例为4.76%,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累计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正元投资 | 集中竞价 | 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 | 225,000 | 0.01 |
集中竞价 | 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 13,324,505 | 0.87 | |
集中竞价 | 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12日 | 3,249,109 | 0.22 | |
合计 | — | — | 16,798,614 | 1.10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正元投资 | 89,393,898 | 5.86 | 72,595,284 | 4.76 |
截至目前为止,正元投资所持有公司72,595,284股股份(其中10,393,898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部本的4.76%,仍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