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2013-02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2013年度现场检查工作安排,2013 年7月24日至8月2日,河南证监局对本公司进行了年报全面检查。2013年10月8日,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13号,以下简称《决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独立性存在的问题
1.人员方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管的任免由公司董事会决议后又由集团公司发文任免,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第十款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如:2012年11月13日,中共郑煤集团公司委员会文件《关于张福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郑煤集团组任〔2012〕112号)。
2.财务方面。公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由郑煤集团发文下达,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如:2011年3月17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关于下达郑州煤电公司2011年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郑煤集团规〔2011〕4号)。
(二)三会运作存在的问题
1.公司未与董事签订聘任合同,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
2.董事会会议记录中没有记录每一提案的发言要点。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
3.公司设立了战略与投资决策、审计等委员会,但除审计委员会外,未实际运作,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三、五十六条规定。
4.监事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对监事发言要点做说明性记载。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
(三)同业竞争存在的问题
郑煤集团存续的煤炭业务资产(包括华辕煤业、嵩阳煤业、郑新煤业、国瑞煤业、金龙煤业、振兴二矿、崔庙煤矿、杨河煤业、三李煤业、新郑精煤等)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2012年报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2年,因与郑煤集团使用同一电网供电接口,郑州煤电向供电局采购电力通过郑煤集团代收代付金额1.77亿元,未作为关联方往来披露,不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10.2.4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三、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对内审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无内部审计工作底稿。不符合《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2、2012年,郑州煤电设备管理中心同时管理郑煤集团的租赁设备,未与集团公司签定代管协议或合同。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应对以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对整改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
公司认为,河南证监局此次的现场检查,是对郑州煤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的全面指导,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公司将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于30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河南证监局,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规定,认真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质量。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3-029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铁庄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监事11人,实际参加 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王铁庄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及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杜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田富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田富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备查文件
公司六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附件
田富军先生个人简历:
田富军,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河南省扶沟县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义马矿务局北露天矿副矿长,义马矿务局人事处处长,义煤集团公司组干部部长,义煤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现任郑煤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3-03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孟中泽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10人,代表10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王铁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王铁庄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决定于2013年10月25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公司临2013-031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附件
王铁庄先生个人简历:
王铁庄,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河南省新密市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郑煤集团财务处处长;郑煤集团副总会计师;郑煤集团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郑煤集团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3-03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5日9点30分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1日
●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5日9点30分
3.会议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王铁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增补田富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10月21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派他人(不论该人是否为公司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四、参会方法
1.参会方式:参会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10月23日9:00—11:00,15:00—17:00
3.登记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21楼2101室郑州煤电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 冯 玮 谢文军
联系电话:0371-87785121
联系传真:0371-87785126
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
邮政编码:450007
提示:以上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公司将会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3.备查资料
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增补王铁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 | 关于增补田富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