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印建安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赵甲文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朴海英 |
公司负责人印建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甲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朴海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 | 14,408,462,557.71 | 14,770,540,386.03 | -2.4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914,644,243.40 | 5,668,039,944.77 | 4.35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15,609.88 | 160,359,267.07 | -92.69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4,967,675,009.87 | 4,712,304,666.83 | 5.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3,074,099.93 | 877,782,603.17 | -14.2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48,942,119.22 | 759,590,190.13 | -14.5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9 | 16.37 | 减少3.08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54 | -14.8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54 | -14.81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 | 44,419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1.57 | 1,009,049,575 | 无 | |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34 | 87,445,117 | 无 | |
|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1 | 69,000,000 | 无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1.46 | 23,901,960 | 无 | |
| 深圳市衡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7 | 9,344,682 | 无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未知 | 0.51 | 8,408,898 | 无 | |
| 印建安 | 境内自然人 | 0.35 | 5,766,500 | 无 | |
| 首域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首域中国A股基金 | 未知 | 0.27 | 4,431,894 | 无 | |
| 李宏安 | 境内自然人 | 0.26 | 4,270,500 | 无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 未知 | 0.26 | 4,198,874 | 无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 1,009,049,575 | 人民币普通股1,009,049,575 | |||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87,445,117 | 人民币普通股87,445,117 | ||
|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 6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69,000,00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901,960 | 人民币普通股23,901,960 | ||
| 深圳市衡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9,344,682 | 人民币普通股9,344,682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8,408,898 | 人民币普通股8,408,898 | ||
| 印建安 | 5,766,500 | 人民币普通股5,766,500 | ||
| 首域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首域中国A股基金 | 4,431,894 | 人民币普通股4,431,894 | ||
| 李宏安 | 4,270,500 | 人民币普通股4,270,500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 4,198,874 | 人民币普通股4,198,874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年初余额(元) | 变动幅度 | 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
| 其他应收款 | 22,674,899.35 | 9,174,190.99 | 147.16% | 本期备用金等增加 |
| 存货 | 1,178,818,784.25 | 1,806,850,937.14 | -34.76% | 本期库存商品量减少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315,000,000.00 | 37,300,000.00 | 744.50% | 本期1年以上的委托贷款及理财产品增加 |
| 在建工程 | 314,584,047.43 | 220,283,312.79 | 42.81% | 本期公司气体项目新增投入 |
| 短期借款 | 29,500,000.00 | 43,500,000.00 | -32.18% | 本期归还短期借款 |
| 应交税费 | -39,365,794.01 | 28,648,103.32 | -237.41% | 本期新增进项税留抵 |
| 应付利息 | 335,150.00 | 38,333.33 | 774.30% | 本期新增计提到期还本付息式短期借款的利息 |
| 其他应付款 | 66,629,535.77 | 49,728,735.55 | 33.99% | 本期招标保证金等增加 |
| 专项储备 | 14,219,318.46 | 6,913,974.63 | 105.66% | 本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加 |
| 少数股东权益 | 201,567,119.02 | 100,789,172.94 | 99.99% | 本期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的第二期出资款 |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本期金额(元) | 上期金额(元) | 变动幅度 | 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
| 财务费用 | -70,909,648.01 | -53,648,644.39 | 32.17% | 本期利息收入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9,920,227.57 | 77,927,868.00 | 79.55% | 本期应收款项增长,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
| 营业外支出 | -1,479,867.68 | 929,790.92 | -259.16% | 本期冲回前期计提的融资销售风险准备金 |
| 少数股东损益 | 450,103.29 | 118,975.56 | 278.32% | 本期非全资子公司净利润增加 |
|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金额(元) | 上期金额(元) | 变动幅度 | 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15,609.88 | 160,359,267.07 | -92.69% | 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
公司于2008年3月与西安市临潼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征地协议》,公司受让位于临潼区代王街道办事处的一宗土地,用作污水处理工程。该宗土地总面积7.02亩,土地出让金898,560元已全额缴纳,截至本报告期末,其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中。
3.2.2 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注册商标申请权的过户情况
2007年10月本公司与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涉外商标转让协议》及《涉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境外22项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境外23项注册商标申请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拥有上述转让标的中40件境外注册商标,尚有2件境外注册商标及3件境外注册商标申请权仍在办理申请转让手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避免可能存在的任何实际或潜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已与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6日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于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陕鼓集团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陕鼓集团或其控股企业发现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企业。
本公司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1月26日出具《不竞争承诺函》,若本公司之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其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其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以任何形式支持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未违反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印建安
2013年10月23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