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2013-067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奕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卫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光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016,786,776.91 | 3,870,013,641.18 | 55.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51,037,626.86 | 1,384,546,630.80 | 12.02%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65,491,727.26 | 7.48% | 1,724,736,067.33 | 31.9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3,319,029.53 | 84.11% | 191,323,936.68 | 252.7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3,337,370.05 | 1,267.97% | 142,349,632.25 | 911.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5,311,496.79 | -143.9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76 | 84.18% | 0.3848 | 252.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76 | 84.18% | 0.3848 | 252.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2% | 1.89% | 12.93% | 8.1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56,451.9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8,816.51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49,003,662.6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49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358.4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125.66 | |
合计 | 48,974,304.4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9,98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64% | 256,741,309 | 256,741,309 |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72% | 53,277,246 | 53,277,246 | |||
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21% | 50,766,972 | 50,766,972 | |||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6% | 17,193,012 | 0 | |||
扬州市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41% | 2,039,116 | 0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福祥结构式新股申购1号信托 | 其他 | 0.39% | 1,944,324 | 0 | |||
洪秀免 | 境内自然人 | 0.3% | 1,497,193 | 0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其他 | 0.25% | 1,258,000 | 0 | |||
叶兆平 | 境内自然人 | 0.25% | 1,248,570 | 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其他 | 0.24% | 1,193,1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7,193,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93,012 | ||||
扬州市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039,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9,116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福祥结构式新股申购1号信托 | 1,944,3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4,324 | ||||
洪秀免 | 1,497,1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7,193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1,25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8,000 | ||||
叶兆平 | 1,248,5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8,57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1,19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3,100 | ||||
苏应武 | 1,161,2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1,230 | ||||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1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0,000 | ||||
洪丽乃 | 1,145,7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5,72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上述前10名股东中前3名股东为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7名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前10名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关系不详。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中,苏应武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161,230股,占总股本的0.23%。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本期期末比期初增减(+、-) | 主要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547% | 公司子公司销售产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且未到期兑付。 |
应收账款 | 79.35% | 公司子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相应应收账款增加且一般年度末资金回笼速度较快。 |
预付账款 | 130.60% | 公司子公司在建项目预付采购款和工程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29.09% | 公司子公司支付融资租赁款,报告期末未收到发票。 |
存货 | 38.70% | 根据产品及原辅材料市场状况,公司子公司适度增加战略储备库存。 |
长期股权投资 | 48,117.19% | 公司子公司收购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
在建工程 | 147.79% | 公司子公司PVC/烧碱、水泥、电石项目建设进程加快,投入较多。 |
工程物资 | 22,516.65% | 公司子公司在建项目采购的工程物资增加。 |
短期借款 | 62.57% | 根据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增加银行短期借款。 |
应付票据 | 31.46% | 公司子公司对原辅材料采购金额增加导致使用票据结算也相应增加。 |
应付账款 | 59.44% | 公司子公司对原辅材料采购金额增加及在建项目进程加快,导致应付原辅材料和工程设备款相应增加。 |
预收账款 | 91.65% | 公司子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导致预收账款相应增加。 |
应交税费 | -66.08% | 支付项目设备工程款项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
应付利息 | 369.48% | 报告期末部分银行贷款利息未及时结算。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5.4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110.03% | 公司子公司在建项目进程加快对资金的需求增加。 |
长期应付款 | 175.56% | 公司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增加导致应付租赁本金等款项增加。 |
股本 | 197.91% |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发行股份购买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事项实施完成,股本增加330,299,105元。 |
资本公积 | -33.88% |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发行股份购买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事项实施完成,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主要变动原因 |
财务费用 | -56.08% | 本报告期用于在建项目建设借款资金增加导致利息资本化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127.28% | 上年同期坏账准备转回导致资产减值损失为负。 |
投资收益 | 231,732.76% | 公司子公司收购的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较好。 |
营业外支出 | -98.92% | 上年同期公司对外捐款、支付补偿款和资产清理损益等支出较多,导致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4.11% | 本报告期原辅材料价格低于上年同期,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主要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64% | 销售收入大幅增加,相应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 | 上年同期收到的所得税返还金额较多。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6.95% | 因产量增长及增加原辅材料库存,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91% | 因增加原辅材料库存,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多。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4.32% | 公司子公司在建项目进程加快支付的设备款、工程款增加。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67.16% | 公司子公司收购的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14% | 支付的在建项目设备款、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以及支付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款。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 % | 上年同期乌海化工原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分两次以现金对其增资7亿元,而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未收到吸收投资有关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1.76% | 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导致银行借款增加。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12% | 公司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到款项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71% | 本年新增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收到的款项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重大资产重组
2013年4月1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38号),正式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于2013年4月26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2、向子公司增资暨转让资产和负债
2013年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出售资产并转让债务的议案》,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和现金对金材科技增资,同时向金材科技出售和转让其余资产和负债。增资暨出售资产和转让负债事项正在办理中。
3、在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在建项目主要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60万吨PVC/烧碱一期项目、50万吨电石项目,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50万吨电石项目、100万吨电石渣回收利用水泥项目。中谷矿业60万吨PVC/烧碱一期项目主要设备已采购完毕,项目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力争年底具备试车条件;中谷矿业50万吨电石项目即将建设完成并进入试生产。乌海化工50万吨电石项目第一台电石炉已投产,运行良好,第二台电石炉即将进行试生产,预计明年4月全部建设完成;乌海化工100万吨电石渣回收利用水泥项目已完成项目计划的80%,待辅助工程等完成后即可进行试生产。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 | 本次重组认购的公司330,299,105股股份自本次重组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13年05月17日 | 36个月 | 履行中 |
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 | 对于乌海化工在2013-2015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承诺数分别为29,517.53万元、42,381.42万元和49,326.41万元。若乌海化工在2013-2015年三个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乌海化工净利润承诺数,则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就未达到净利润承诺数的部分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 | 2013年05月17日 | 业绩承诺到期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 履行中 | |
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 | 为避免同业竞争,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承诺,自本次重组完成后:1、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将且促使本集团其他成员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2、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将且促使本集团其他成员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经营与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将且促使本集团其他成员不会利用从公司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4、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促使本集团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5、如本集团可能获得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将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公司。若由本集团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承诺促使本集团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公司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有效期间为自承诺之日(2012年3月23日)起至鸿达兴业集团不再系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之日或成禧公司、皇冠实业非鸿达兴业集团一致行动人之日止。 | 2012年03月23日 | 鸿达兴业集团不再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之日或成禧公司、皇冠实业非鸿达兴业集团一致行动人之日 | 履行中 | |
鸿达兴业集团 | 鉴于乌海化工成立控股子公司金材实业从事销售业务,为落实鸿达兴业集团已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进一步承诺:逐步将鸿达兴业集团及其控制的除乌海化工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从事的PVC、烧碱、纯碱等可能与乌海化工及其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化工原料(此处化工原料指PVC、烧碱、纯碱、盐酸、液氯、硫化碱、白炭黑、上述化工原料范围为乌海化工目前经核准可从事生产和销售的化工原料种类)贸易业务转移给金材实业,并实现该等业务、人员的平稳过渡;自2012年11月起,本集团不再从事PVC、烧碱和纯碱等可能与乌海化工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化工原料贸易业务。 鸿达兴业集团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该承诺持续有效。 | 2012年10月29日 | 鸿达兴业集团不再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之日 | 履行中 | |
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 |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鸿达兴业集团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或成禧公司、皇冠实业为鸿达兴业集团一致行动人期间,该承诺持续有效。 | 2012年03月23日 | 鸿达兴业集团不再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之日或成禧公司、皇冠实业非鸿达兴业集团一致行动人之日 | 履行中 | |
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 | 为保持本次重组后公司的独立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承诺:不会因本次重组完成后增加所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而损害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继续与公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公司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保持并维护公司的独立性,维护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其承担。 鸿达兴业集团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或成禧公司、皇冠实业为鸿达兴业集团一致行动人期间,该承诺持续有效。 | 2012年03月23日 | 鸿达兴业集团不再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之日或成禧公司、皇冠实业非鸿达兴业集团一致行动人之日 | 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74.49% | 至 | 82.74%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9,600 | 至 | 31,00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6,963.57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第四季度为公司传统旺季,预计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在前三季度基础上明显增长。预计2013年全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3年度营业收入将较上年大幅增长,且产品平均单位成本低于去年。 |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股票 | 601857 | 中国石油 | 83,500.00 | 5,000 | 0% | 5,000 | 0% | 39,200.00 | 1,150.00 | 新股申购 | |
股票 | 601601 | 中国太保 | 30,000.00 | 1,000 | 0% | 1,000 | 0% | 17,570.00 | 1,640.00 | 新股申购 | |
股票 | 601866 | 中海集运 | 26,480.00 | 4,000 | 0% | 4,000 | 0% | 11,200.00 | 3,520.00 | 新股申购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
合计 | 139,980.00 | 10,000 | -- | 10,000 | -- | 67,970.00 | 6,31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上述股票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2007年通过新股申购取得,除此之外,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也不持有其他证券投资。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行为严格依照《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奕丰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02证券简称:鸿达兴业公告编号:临2013-066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13年10月16日、10月2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分别向中国银行扬州分行东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分行邗江支行申请10,000万元、5,0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