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3-032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3年10月25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6 人。董事胡运生先生和董事孙景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授权董事李松先生和董事王芸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董事权利;董事郜卓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良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编制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加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确认项目投资总额121,599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投资10000万元,保持对其100%的股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3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3-033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3年10月25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清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编制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刘国清女士和赖昌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刘国清女士和职工监事赖昌萍先生已届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监事会同意刘国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赖昌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刘国清女士和赖昌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召开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增选;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增选职工监事。
公司监事会对刘国清女士和赖昌萍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鉴于刘国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推举袁小桥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临时召集人,自即日起至新任监事会主席到职止临时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3-03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追加投资标的名称: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追加投资金额:10,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追加投资基本情况
为不断提高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江西省内煤炭市场份额,增强省内煤炭市场的控制能力,提高区域煤炭定价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于2010年7月投资设立了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储备中心”),建设九江专属码头项目。该项目包括码头、储煤场、铁路专用线等工程。根据2011年12月31日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能源字【2011】2977号核准文件,公司确认项目投资总额121,599万元,并同意江西煤业追加对储备中心资本金投资10,000万元。追加投资后储备中心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江西煤业保持其对其100%的股权。
(二)该追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该追加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情况
单位名称: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丁公路117号
法定代表人:李良仕
注册资本:人民币278,796.6万元
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煤炭经营;对外贸易经营;矿产品销售;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等。
投资主体为2008年12月成立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无其他投资主体加入。
二、追加投资标的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
法人代表:钟爱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2010年7月8日,江西煤业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出资6,000万元设立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2012年8月江西煤业追加投资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煤炭项目筹建,国内贸易,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三、追加投资的方式和金额
江西煤业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追加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追加投资后储备中心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江西煤业保持其对储备中心100%的股权。
四、追加投资原因
2010年7月8日,江西煤业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设立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码头工程。根据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筹)码头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建设规模为建设3个5000DWT泊位(其中1个进口散货泊位,2个件杂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年吞吐量为275万吨(其中进口190煤炭万吨,非金属矿10万吨,石膏15万吨;袋装水泥出口30万吨;件杂或30万吨。另铁路煤炭进口60万吨,出口160万吨。主要单项工程内容包括: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水工建筑、装卸工艺设备购置与安装、铺砌、铁路线、生产及辅助生产建(构)筑、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及污水处理、机修、通信工程、控制、导助航设施、环保、暖通等配套工程。工程原估算投资:90,945.09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3,682.26万元)。
由于筹建期间工可设计比较仓促,有些地方考虑不是很充分,在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后,组织了专门人员对国内相关的码头和储配煤场进行了大量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对原工可在建设规模、工艺流程、环保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增加了部分投资,并于2011年12月31日获得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能源字【2011】2977号文核准,核准项目总投资为121,599万元。其项目增加投资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建设规模有所扩大(码头年吞吐量为675万吨、储煤场静态储煤80万吨)2、完善了配煤工艺系统(增加了精配系统);3、完善了行政生活区的规划;4、提高了环保标准(增设了防风墙和防尘设备);5、投资估价发生了变化(原铁路专用线工程只估列了8000万的工程费);6、增补了原工可缺项、漏项。
江西省发改委核准项目总投资121,599万元(含建设贷款利息3,781.28万元),包括码头、储配煤场和铁路专用线三项工程,其中码头工程投资63,077万元,储配煤场工程投资36,384万元,铁路专用线工程投资22,138万元;建设规模为建设3个5000DWT泊位(其中2个进口散货泊位,1个件杂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年吞吐量为675万吨(其中进口煤炭600万吨、出口煤炭150万吨、件杂货进出口15万吨。另铁路煤炭进口100万吨,出口500万吨、公路出口50万吨)。发改委核准项目总投资与原工可研比较增加30,653.91万元。
为保证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追加储备中心资本金投资10,000万元,追加投资后储备中心注册资金将由10,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
五、对上市公司影响及投资风险分析
长江流域将成为国家开发战略重心,项目投资对公司更好的适应煤炭市场发展需要,做大做强煤炭加工贸易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通过煤炭洗选加工、配置加工提高煤炭附加值,储备中心将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次由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对煤炭储备中心追加投资10,000万元,有利于增强煤炭储备中心的资本实力和筹融资能力,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3-035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
3、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公司17楼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3年11 月4日(星期一);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关于刘国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除上述证明外,还要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个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
联系人:陈小冬 钱蔚
邮编:330002
联系电话:0791-87151886 传真:0791-87151886
五、其它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大会登记回执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我单位(本人)出席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一、投票指示
| 序 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投票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一、特别决议案 | ||||
| 二、普通决议案 | ||||
| 1 | 审议《关于刘国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O”,做出投票指示。 | ||||
二、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三、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本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会议登记日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及其续会结束。
六、其他委托权限: 。
七、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登记表(回执)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收悉。兹登记参加贵公司此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帐户卡号码: ; 持股数量: 股;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日期: 。
股东签名
(盖章):
注:1、 2013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请于2013年11月5日办理登记手续。
2、 参加会议的人员或单位请填写此表进行登记,此表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东及代理人请提供可证明持股情况的文件(法人股股东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持股凭证、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登记,授权代理人还要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受托代理人还要凭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4、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5、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会议登记日送达本公司证券部。
6、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02
7、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0791-87151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