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4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盛业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5名,董事李广元、沈卢东、杨萍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何玉英去世,公司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郭晓雷、李巍巍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4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通过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盛业武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就此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骆亚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骆亚君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骆亚君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李广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骆亚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盛业武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何玉英去世,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盛业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朱晓星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朱晓星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朱晓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庞超群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庞超群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庞超群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长及副总经理简历
骆亚君,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华北营销片区销售总监,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875,000股。
庞超群: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曾任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持有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7,500股。
朱晓星: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曾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企化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43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明星电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2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三次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2013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明星电缆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元证券作为明星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明星电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44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专项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