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庄立峰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周国华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毛姚丰 |
公司负责人庄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姚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 | 21,323,620,315.64 | 21,416,363,928.29 | -0.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718,771,770.48 | 3,560,860,618.57 | 4.43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1,929,739.38 | 917,378,616.53 | 9.22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2,245,228,617.05 | 2,651,547,650.82 | -15.3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2,134,671.14 | 356,587,375.10 | -15.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9,327,693.87 | 345,454,324.69 | -19.1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2 | 10.37 | 减少2.05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91 | 0.2467 | -15.2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91 | 0.2467 | -15.24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 | 27,688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6.95 | 1,112,148,455 | 0 | 无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其他 | 2.04 | 29,481,147 | 0 | 未知 |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其他 | 1.39 | 20,103,747 | 0 | 未知 |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其他 | 1.09 | 15,743,782 | 0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0 | 10,100,000 | 0 | 未知 |
|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 | 其他 | 0.51 | 7,309,646 | 0 | 未知 |
| 王跃旦 | 境内自然人 | 0.31 | 4,520,000 | 0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5 | 3,572,262 | 0 | 未知 |
| 王懿明 | 未知 | 0.23 | 3,251,987 | 0 | 未知 |
| 韩坚 | 未知 | 0.22 | 3,203,600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112,148,4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29,481,1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20,103,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15,743,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 | 7,309,646 | 人民币普通股 | |||
| 王跃旦 | 4,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572,2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 王懿明 | 3,251,98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韩坚 | 3,20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的法人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 |
| 应收票据 | 185,257,394.15 | 286,349,006.50 | -35.30 | *1 |
| 应收账款 | 199,886,487.07 | 121,127,369.39 | 65.02 | *2 |
| 在建工程 | 28,197,565.99 | 17,780,151.50 | 58.59 | *3 |
| 应付账款 | 300,315,512.29 | 585,086,882.12 | -48.67 | *4 |
| 预收款项 | 4,246,507,878.79 | 2,968,722,476.79 | 43.04 | *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837,248.51 | 38,159,557.98 | -53.26 | *6 |
| 应交税费 | 209,080,935.22 | 834,689,693.83 | -74.95 | *7 |
| 应付利息 | 71,771,048.63 | 27,956,597.83 | 156.72 | *8 |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 |
| 投资收益 | 12,701,933.57 | 887,704.22 | 1,330.87 | *9 |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1,929,739.38 | 917,378,616.53 | 9.22 | *1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74,930.04 | -128,092,172.54 | 不适用 | *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5,870,046.57 | -236,613,216.34 | 不适用 | *12 |
变动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宁波科环票据贴现及背书转让所持票据用于支付货款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宁波科环为促进水泥销售而增加的应收账款。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宁波科环及广场公司工程项目支出所致。
*4、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宁房股份及城投置业支付房产项目工程款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公司收到房产预售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发放2012年度职工考核工资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缴纳2012年度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所致。
*8、应付利息期末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借款在年度末结息及部分借款为到期还本付息所致。
*9、投资收益金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转让象山维拉股权取得的收益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0.85亿元,主要原因是:因出售象山维拉而收回往来欠款等原因,导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98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4.48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0.31亿元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0.92亿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累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55亿元,而本年累计该项支出仅0.55亿元,变动幅度较大。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1.59亿元,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1.57亿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77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0.89亿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7.34亿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本报告期取得的进展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城股及其子公司 | 关于避免与宁波富达同业竞争的不予竞争承诺函 | 否 | 是 | 承诺履行中 | ||
| 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海城公司 | “和义路项目”中的商业地产部分自本次重组完成日次月第一日起委托给宁波富达经营管理,宁波富达有权收取托管资产年度经营收入35%的管理费用。 | 否 | 是 | 和义路项目已于2009年4月份正式由公司资产托管。 | ||||
| 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海城公司 | 若“郁家巷项目”(现为“月湖.盛园”)涉及商业地产,该等商业地产将依照和义路项目托管协议书确定的原则,委托给宁波富达经营管理。 | 否 | 是 | 月湖.盛园项目已于2010年3月26日正式由公司股权托管。 | ||||
| 其他 | 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通途公司 | 关于继续向宁房公司和城投置业提供借款支持的承诺 | 否 | 是 | 至本报告期末城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 22.10亿元。 |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宁波城投 | 关于权属有瑕疵的置入资产药皇殿,将对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差额部分予以补足的补偿承诺 | 否 | 是 | 承诺履行中 | |||
| 其他 | 其他对中小股东所作的承诺 | 宁波城投 | 控股股东于2008年7月28日承诺:“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本公司持有的宁波富达全部股份(包括目前持有的及因本次重组而增持的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15.00元/股,若本承诺有效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 否 | 是 | 承诺履行中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立峰
2013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