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3-03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13年10月24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13年10月30日上午10:30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审议获全票同意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949,453.54万元,营业利润18,395.17万元,利润总额19,453.70万元,净利润14,200.01万元。截至2013年三季度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显示,总资产约151.8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约29.99亿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永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永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罗永福先生简历:
罗永福,男,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会员,一级建造师。1989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甘肃建工四建公司三分公司技术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1999年1月至2001年7月任甘肃建工四建公司总工程师、项目经理;2001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科长、质量科长、副总工程师;2003年11月至目前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项目经理。1997年5月被甘肃省团省委评为“新长征突击手”、“十杰百优青年”;1998年5月被甘肃省建委评为优秀项目经理;2009年12月被象山县建委评为优秀项目经理;2011年度被评为浙江省优秀项目经理、上海市优秀项目经理。2010年4月28日至2013年4月27日任公司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副总经理王德华先生辞职的议案》
同意王德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德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