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 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3-028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上午10:00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了二O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所持(代理)82123400股份(其中:非流通股份82085400股,社会公众股份 3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56%。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朱霆先生主持,公司5名董事, 3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北京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08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208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0股,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购买北京房产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08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208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0股,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力上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12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208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向显湖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向显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向显湖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212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208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邀请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邓川、刘红星律师到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资格,会议及表决程序、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O13年11月7日
附:独立董事向显湖先生简历。
向显湖先生,50岁,土家族,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毕业于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泰格微波股份有限公司和迈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 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3-029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3年11月7日上午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时代数码大厦25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长杨晓斌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朱霆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朱霆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二O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力上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向显湖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向显湖先生、陈森林先生、杨晓斌先生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向显湖先生;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陶雷先生、向显湖先生、邓红光先生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陶雷先生;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杨晓斌先生、陶雷先生和朱霆先生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杨晓斌先生;
(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森林先生、向显湖先生、陶雷先生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陈森林先生。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