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3-29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9月15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830,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3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利润分配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3日;
2、除权除息日:2013年11月14日。
三、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3年11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3年11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903 | 刘冀鲁 |
2 | 00*****302 | 刘凌云 |
3 | 01*****415 | 黄学春 |
4 | 00*****254 | 宫为平 |
5 | 01*****821 | 唐成宽 |
6 | 01*****946 | 袁福祥 |
7 | 01*****933 | 吴翠华 |
8 | 00*****973 | 赵明 |
9 | 00*****886 | 陆江 |
10 | 01*****462 | 史志民 |
11 | 01*****156 | 章大林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马鞍山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杨涛
咨询电话:0555-6615924
传真电话:0555-2916511
六、备查文件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