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3-3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世尧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82,336,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1.1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孙鲲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2,336,68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2 选举张本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2,336,68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3 选举邢路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2,336,68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4 选举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2,336,68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5 选举李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2,336,68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6 选举罗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2,336,68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葛江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2,336,68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2 选举吴贤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2,336,68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3 选举王全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2,336,68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于善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82,336,68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336,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张知学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3-32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1月13日下午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丽鹏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孙鲲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鲲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张本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王国祝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刘宗江先生、王德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张国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续聘李海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李海霞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联系电话:0535-4660587
传 真:0535-4660587
E-mail:haixia5229@sina.com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2、续聘史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梅焕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孙鲲鹏先生,委员:独立董事葛江河先生、董事张本杰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全宁先生,委员:董事邢路坤先生、独立董事吴贤国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葛江河先生,委员:董事李海霞女士、独立董事吴贤国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贤国先生,委员:董事李海霞女士、独立董事王全宁先生。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1:
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孙鲲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鹏和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孙鲲鹏先生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8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鲲鹏先生与公司本次拟聘的董事李波先生为表兄弟关系,公司现任监事于善晓是孙鲲鹏母亲的兄弟的女儿的配偶,在任职期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海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部经理、公司副总裁,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
李海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本次聘任的副总裁刘宗江先生为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本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烟台市丽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生产业务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销售部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张本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国祝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公司副总裁,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
王国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宗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销售部副经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国际贸易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烟台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山东丽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刘宗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本次选举的副董事长李海霞女士为夫妻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德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6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机械模具厂厂长助理、厂长,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副经理、瓶盖厂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研发制造中心经理。
王德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国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
张国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史宇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
史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梅焕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瓶盖厂办公室主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办公室主任、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审计部职员,现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
梅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3-33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13日下午,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1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于善晓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于善晓先生担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主席职务,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