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3-022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加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决议事项详见临2013-023《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3-023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加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确定了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 年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3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二)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止2013年12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2月9日-12月12日(9:00-17:30);
2、登记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527室;
3、登记方式: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欲现场参会股东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叶春凤;电话:025-52875628;传真:025-84201927;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邮编:210012;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
1、传真登记参会回执
2、授权委托书
传真登记参会回执
截至2013年12月6日收市时,本单位(本人)持有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参加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或盖章:
2013年12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 托 意 见 表
序号 | 审 议 事 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二) |
特别提示:以上委托意见表,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