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81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1月17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6亿元为节能环保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8个月;其中0.5亿元为贸易融资额度,期限至2014年11月7日。公司同意为子公司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2.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
二、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兴市支行申请2014年年度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兴市支行申请2014年年度授信额度3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证加签等短期业务授信2.5亿元。公司同意为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82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6亿元为节能环保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8个月;其中0.5亿元为贸易融资额度,期限至2014年11月7日。公司同意为子公司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2.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3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4日
住所: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120424965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与综合循环利用;对含镍、含镉、含铜、含锌电子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按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期限至2015年9月30日止);超细粉体材料、高能电池材料、电子新材料及其产品、有色金属及其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与开发;技术与经济信息咨询;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废塑料、废渣、废泥的循环利用;塑木型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液氨、氢氧化钠、双氧水、乙炔、氮气(压缩)的批发、仓储(按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期限至2013年11月23日止);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期限至2014年7月31日止)。
荆门格林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12年度 | 2013年1-9月 | |
总资产(元) | 4,216,171,449.59 | 5,370,614,523.69 |
净资产(元) | 1,465,645,120.71 | 1,615,115,219.60 |
营业收入(元) | 1,237,838,386.24 | 1,157,943,058.13 |
净利润(元) | 127,253,210.41 | 139,470,098.90 |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2013年11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数额累计为0万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数额累计为10.27亿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25%。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6亿元为节能环保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8个月;其中0.5亿元为贸易融资额度,期限至2014年11月7日。公司为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2.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有利于满足荆门格林美流动资金需求,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荆门格林美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2.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83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力克”),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兴市支行申请2014年年度授信额度3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证加签等短期业务授信2.5亿元,有效期一年。公司为该笔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3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兴市支行申请2014年年度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0日
住所: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杨小华
注册资本:11,928.5715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钴粉、电积钴、电积铜、草酸钴、碳酸钴、碳酸镍、硫酸镍、四氧化三钴、钴酸锂、氯化钴、硫酸钴、氢氧化镍钴锰。
凯力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12年度 | 2013年1-9月 | |
总资产(元) | 826,783,425.85 | 998,622,614.82 |
净资产(元) | 410,619,971.39 | 444,247,189.18 |
营业收入(元) | 983,784,640.67 | 963,610,760.74 |
净利润(元) | 38,655,640.60 | 33,861,174.91 |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2013年11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数额累计为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数额累计为11.27亿元(含本次担保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的对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2.1亿元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27%。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凯力克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兴市支行申请2014年年度授信额度3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证加签等短期业务授信2.5亿元,有效期一年。公司为该笔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有利于满足凯力克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凯力克,该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凯力克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