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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6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13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1名,实参与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短期融资券具有成本较低、手续简便、筹资灵活等优点。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融资工具,董事会同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分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主要条款如下: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发行期限:365天

      债券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并须以获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

      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债务

      发行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担保方式:无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以及短期融资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以及采取其它一切必要的行动。

      (4)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因中期票据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优惠利率,并具有发行机制灵活、信息透明、发行成本和发行风险低的优点。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融资工具,董事会同意发行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主要条款如下: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

      发行期限:5年

      债券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并须以获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债务

      发行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担保方式:无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以及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行动;

      (4)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公告2013-070)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7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9日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6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7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的召开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17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69)

      2、《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3-069)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 2013年12月17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

      邮政编码:100070

      电 话:010-63704082

      传 真:010-63704177

      电子信箱:zyj@hbyh.cn

      联 系 人:张中美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