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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3-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2年12月13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12月26日本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48)。截止2013年11月30日,回购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简介

    1、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公司及董事会根据对公司股权价值的判断,以及参考公司股价走势,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5元/股。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情况,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可回购2400万至3000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以回购资金最高限额1.2亿元人民币及最高回购价格5元/股计算,预计公司可回购股份24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56%,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数量为准。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止2013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30,482,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5%,成交的最高价为4.28元/股,最低价为3.3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11,873万元。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938,482,978元减少至908,000,005元。详见下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回购股份数量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7,624,9279.34 87,624,9279.65
    高管锁定股87,624,9279.34 87,624,9279.65
    二、无限收条件股份850,858,05190.66-30,482,973820,375,07890.35
    人民币普通股850,858,05190.66-30,482,973820,375,07890.35
    三、股份总数938,482,978100-30,482,973908,000,005100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以及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