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第三十五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3-068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三十五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2013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10人,实际出席10人(其中:亲自出席10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小龙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并结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重新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六名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修订为“董事会由六名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原因,李晓明先生已不在本公司大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李晓明先生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黄玕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黄玕先生个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选举刘军春先生为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军春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五)《关于更换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原因,童友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德一先生(个人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关于续聘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为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续聘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决定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3-070号公告。
以上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日
个人简历:
黄玕,男,1977年10月5日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自2000年10月至2013年1月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信息管理部总经理、执行总裁助理、财务副总监、执行副总裁,2013年1月至2013年11月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航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王德一,男,1983年4月15日出生,英国南安普顿大学风险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0年11月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2010年12月至2012年3月在海航华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期间兼任YH娱乐控股有限公司暨青春潮娱乐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自2012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深圳宝源创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3-069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2013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亲自出席3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文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进行修订,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由监事会委托董秘负责处理”、“监事会指定董秘来保管监事会印章”修订为“监事会日常事务由监事会办公室协助处理,监事会印章由监事会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保管。监事会召集人可以要求公司监事会秘书协助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此次修订将提交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3-070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并结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重新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六名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修订为“董事会由六名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原因,李晓明先生已不在本公司大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李晓明先生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黄玕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续聘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为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续聘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监事会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进行修订,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由监事会委托董秘负责处理”、“监事会指定董秘来保管监事会印章”修订为“监事会日常事务由监事会办公室协助处理,监事会印章由监事会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保管。监事会召集人可以要求公司监事会秘书协助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此次修订将提交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A股股东和截至2013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B股股东(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12月11日)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四、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于2013年12月17日下午17:00前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亦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系人: 张延波 闫宏刚
联系方式:电话:022-58679088 传真:022-58679130
地址: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
邮编: 300380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2013年12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 |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
4 | 关于续聘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为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
5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3-071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章程》进行修订:
原《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为: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现拟修订为: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以上内容尚须提交本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