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3-07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召集,并于2013年12月2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天津市南开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天津市南开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委派刘大庆先生、殷尚宏先生、任鸿广先生为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委派刘大庆先生为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公司委派李彬先生为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批准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叁仟万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董事长曹立明先生担任天津招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立明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临2013-07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3-07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3年12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3年12月11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13年12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宁 联系电话:022-58915818 传真:022-58915816
五、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3-07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德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3-07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1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团泊”)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转让其名下在建工程“依水郡”项目,挂牌价格为12,387.33万元。挂牌期间,公司接到通知,关联方天津招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江投资”)作为意向受让方报名摘牌,若摘牌成功,此项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松江团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招江投资23%股权,公司董事长曹立明先生在招江投资担任董事职位,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曹立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天津招江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湖风景区团泊湖高尔夫球场会馆
法定代表人:孟才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高新科技产业、建筑业、园林绿化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桥梁工程建筑。
公司持有招江投资23%股权,公司董事长曹立明先生在招江投资担任董事职位,招江投资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情况
松江团泊拟转让的在建工程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西区规划主干道一西侧,宗地面积37,641.80平方米,建筑规模81,587.10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14,313.81平方米。宗地权属性质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经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次评估对项目土地采用市场法、对其他存货-开发成本采用重置成本法,截止2013年9月30日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评估前账面单项资产(存货-开发成本)总额计人民币11,929.26万元,评估后单项资产(存货-开发成本)总额计人民币12,387.33万元,评估值比原账面值增458.07万元,增值率为3.84%。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持有招江投资23%股权,公司董事长曹立明先生担任招江投资董事职位,若招江投资摘牌成功将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最终摘牌价格为准,但不低于此在建工程评估价格12,387.33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此项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转让在建项目能加快松江团泊项目投资的回收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