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3—038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2 月5日,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置业”)的一致行动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通知,卧龙控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2012年12月6 日,卧龙控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350,560股(以下简称“首次增持”),在首次增持之日(即 2012年12月6日)起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首次已增持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043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卧龙控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1、2012年12月6 日,卧龙控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350,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
2、2012年12月7 日,卧龙控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1,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3、2012年12月10 日,卧龙控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4、2012年12月11 日,卧龙控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5、2012年12月12 日,卧龙控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6、2012年12月13 日,卧龙控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
截止2013年12月5日,卧龙控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370,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增持前,卧龙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264,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增持后,卧龙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6,634,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卧龙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373,849,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5%。
三、卧龙控股本次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行为。
四、卧龙控股已遵照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