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3-02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6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3-027。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补充如下:
郑和平,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51年出生,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劳动模范。中国乡镇企业家委员会副会长,中国肉类协会副会长,农业部乡镇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第十一届山东省人大代表。1995年起担任得利斯集团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郑和平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39,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6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郑思敏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于瑞波,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潍坊企业家联合会常务理事、潍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家、潍坊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2005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2年11月,任得利斯集团总裁。2012年12月1日起,不再担任得利斯集团总裁一职。2012年12月26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于瑞波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75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目前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此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松国,男,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3月至2006年11月,任山东得利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山东得利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杨松国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86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此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思敏,女,中国籍,汉族,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三年德国留学经历,具有德国国家最高语言资格证书(KDS)。历任中央电视台科教节目制作中心导演助理、党办委员、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办公室主任。2010年起担任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兼任行政总监。
郑思敏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思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洪光,男,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年出生,专科学历,经济师。曾主持开发研制风味火腿、五香火腿、便餐火腿等20多个新产品,论文“量本利分析在经营管理中的应用”被评为乡镇企业优秀成果一等奖,2000年7月当选山东省肉制品行业评委,2000年10月荣获“山东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1年4月被中国食品行业协会评为全国食品行业质量管理优秀领导者。1984年至1990年,任西老庄面粉厂销售科长;1990年3月至1995年2月,任诸城市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经理;1995年3月至2000年1月,任得利斯集团公司总裁助理;2000年2月至2004年8月,任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8月至今任西安得利斯总经理。2008年10月起任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西安得利斯总经理。
郑洪光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75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此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松,男,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松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素荣,女,中国籍,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纸业集团总公司财务科长、得利斯集团总会计师、集团财务副总、人力资源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专职)。
郑素荣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75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此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