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板”期货专栏(十)
细木工板国家标准GB/T5849是细木工板行业通行的质量标准,认可程度高,执行效果好,因此胶合板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将沿用国标的体例,参照国标来设置相关指标的参数,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质量要求,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和甲醛释放量。
一、适用范围
按照板芯结构、拼接状况、表面加工状况、使用环境、层数和用途等维度对细木工板产品进行细分,设定用于交割的细木工板为实心细木工板,板芯采用胶拼,双面面材都进行砂光处理,根据甲醛释放限量等级要求,交割品是室内使用,由两层表板,两层中板和一层芯板组成的五层细木工板,用途为普通用途,不专门针对建筑用。
二、质量要求
(一)树种、外观质量和材料要求
参与交割的交割品要求为一等品,对表板和芯板采用的树种不做具体规定,不同树种的外观分等标准详见GB/T5849中5.3的要求,采用目测的方式进行检验。对称层单板应为同一厚度、同一树种或材性相似的树种,同一生产方法,而且木纹配置方向也应相同;对称层单板可以是整幅单板,也可以由等宽或不等宽的单板沿边缘侧拼而成;表板应紧面朝外;同一张细木工板的芯条应为同一厚度、同一树种或材性相近的树种;拼缝用的无孔胶纸带不允许用于细木工板内部。考虑到我国细木工板产品的市场现状,表板厚度要求不超过0.55mm,不做胶合强度检验。
(二)规格尺寸、厚度、尺寸偏差与板芯质量要求
1.规格尺寸、厚度以及偏差
胶合板的规格尺寸即为胶合板的长和宽数值。参照国标要求,厚度的测量偏差应介于[-0.60,0.60](mm),长度和宽度偏差应介于[0.0,5.0](mm)。
2.垂直度
垂直度用于表征当一条板边水平时,相邻板边是否垂直,参照国标要求,垂直度测量偏差介于[0.0,1.0](mm/m)。
3.边缘直度
把直尺对着一个板边,或在板的两角放置金属线且拉直。用测量仪器测量直尺(或拉直金属线)与板边之间最大偏差,不超过1mm/m。
4.翘曲度
交割用细木工板的翘曲度需满足一等品要求。
5.波纹度
将长度300mm的钢板尺的一直边靠紧板面,用塞尺测量波纹处板面与该直边的最大距离,测量处距板边不得小于20mm,取任意三处测量,其最大值为细木工板的波纹度,精确至0.05mm。
6.板芯质量
为了更好地观察板芯内部质量尤其是芯条有无树皮和腐朽等缺陷,在根据标准规定检测的同时,按国家标准GB/T5849-2006《细木工板》6.4.1的规定制取3个试样后,在样板的剩余部位沿板长度方向任意位置(最好在样板两侧剩余部位都能采样)制取至少6块40mm×(300~500)mm的试件,然后观察芯条上是否存在腐朽变质以及有没有树皮等缺陷,以确保板芯的质量。
三、物理力学性能
(一)含水率
含水率测定主要是为了确定试件在干燥前后质量之差与干燥后质量之比,参照国标要求,含水率在6-14%的范围内。
(二)横向静曲强度
横向静曲强度是指细木工板在最大破坏载荷作用时的弯矩和抗弯截面模量之比,反映细木工板的承载能力。参照国标要求,设置横向静曲强度指标平均值≥15.0MPa,最小值≥12.0MPa。
(三)浸渍剥离性能
浸渍剥离性能是确定试件经浸渍、干燥后,胶层是否发生剥离及剥离的程度。参照国标要求,试件每个胶层上的每一边剥离长度均不超过25mm。
(四)表面胶合强度
表面胶合强度是指胶合板表面层垂直于板面最大破坏拉力与试件胶合面积之比,反映胶合板表层纤维与芯层纤维间的胶合质量。参照国标要求,设置表面接合强度指标≥0.60 Mpa。
四、甲醛释放量
按照国家标准GB/T 5849-2006《细木工板》的规定,根据甲醛释放限量的不同将460个样本为E0、E1和E2三个等级。
我国国标规定,细木工板的甲醛释放量的测量方法为干燥器法。参照强制国标GB18580要求,甲醛释放限量E1级需满足≤1.5 mg/L,E2级需满足≤5mg/L。(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