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独立董事杨洁委托独立董事樊虎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经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受让子公司小股东股权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包头华资糖储备库有限公司(下称“华资糖储”)小股东内蒙古包头东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华资糖储200万股股权,占华资糖储注册资本的0.91%,该股东决定以 200万元价格将所持华资糖储的股权全部出让给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项。(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受让子公司小股东股权的公告》临2013-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挖掘公司收益增长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产品或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本项工作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确保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具体授权事宜如下:
1、投资额度:2.5—3亿元;
2、投资标的: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产品或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
3、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期;
4、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在理财产品认购实施中进行严格监督。
(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3-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子公司小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包头华资糖储备库有限公司(下称“华资糖储”)小股东内蒙古包头东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粮食储备库”)持有华资糖储200万股股权,占华资糖储注册资本的0.91%,粮食储备库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所持华资糖储的股权全部出让给公司。公司拟出资200万元收购该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华资糖储100%股权。
上述股权受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包头东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东河区民航小区
法定代表人:宋长吉
注册资本:4,030.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粮油的储存、收购、调拨;粮油、农产品的深加工;牲畜养殖;仓库及场地的租赁。
公司与粮食储备库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粮食储备库持有华资糖储0.91%股权。该部分股权无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重大争议事项。
华资糖储成立于2011年12月7日,注册地包头市东河区民航小区,法定代表人宋卫东,注册资本22,000万元,公司持有99.09%的股权,粮食储备库持有0.91%股权。主要经营白糖、原糖、粮食制品的存储、供应链管理、货代、港口接卸代理;仓库出租。截止2012年12月31日,华资糖储的资产总额为1,995.20万元,负债总额为2.83万元,净资产为 1,992.37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148.38万元,营业利润-6.91 万元,净利润-6.9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大连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效金额:2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现金
3、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统一协调管理,促进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整体布局,由于收购涉及的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8日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购买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产品或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
一、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5-3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理财产品标的
风险可控类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产品或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
5、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
公司设立理财小组,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职责与权限、基本原则、审批流程、风险防范与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产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理财业务风险控制具体措施,有效防范了投资理财业务风险;
3、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人民币2.5-3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