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3-07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对象: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369,985,409股,占公司总股数的42.8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10,000万元的票据质押贷款,明细如下:
■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69,985,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
议案》;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2,584万元的贷款,明细如下:
■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69,985,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明国 刘瑞奇
3、鉴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恒天海龙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3-073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0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丁明国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3,220万元的贷款,明细如下:
■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3-07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3日上午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职工之家餐厅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详见如下媒体:
(1)2013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73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月10日 8:00-11: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
1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4年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电话:0536-2275007 传 真:0536-2270677 联 系 人:高垒 白杨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具体为:
■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3-07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 议案》。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3,220万元的贷款,明细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
法定代表人:丁明国
注册资本:捌亿陆仟叁佰玖拾柒万柒仟玖佰肆拾捌元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许可证范围内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化纤用浆粕、粘胶纤维、空心砖、纱、布、面料的生产(不含印染)、销售;备案进出口业务;浆粕的来料加工;纺织技术的开发、研究、服务、咨询、转让。
关联关系:母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113,559,733.31元,净资产734,311,593.52元,营业收入938,105,350.86元,净利润 -110,382,213.81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062,634,289.65元,净资产671,781,482.69元,营业收入1,383,916,052.60元,净利润-172,912,324.64元,未经审计。
■
2、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安丘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月刚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柒佰伍拾玖万壹仟捌佰柒拾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粘度切片、高强力活化丝、差别化化学纤维、高模低收缩涤纶工业长丝及各种帘帆布(不含棉纺、纺纱);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地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62,851,461.97元,净资产191,132,693.53元,营业收入138,208,027.48元,净利润228,292,774.62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70,878,338.71元,净资产194,993,605.02元,营业收入260,334,496.99元,净利润232,153,686.11元,未经审计。
■
三、担保协议的内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是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807万元(均为母子公司之间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的12.53%,上述对外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贷款方 | 贷款银行 | 贷款额(万元) | 取得贷款的途径 | |
恒天海龙 股份有限公司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 分行 | 10,000 | 票据质押贷款 |
贷款方 | 贷款银行 | 贷款额(万元) | 取得贷款的途径 |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 任公司 | 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84 |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自有存货质押并追加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贷款方 | 贷款银行 | 贷款额(万元) | 取得贷款的途径 |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潍坊银行安丘支行 | 1,220 |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工商银行安丘支行 | 2,000 |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自有土地、房产提供抵押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
贷款方 | 贷款银行 | 贷款额(万元) | 取得贷款的途径 |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潍坊银行安丘支行 | 1,220 |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工商银行安丘支行 | 2,000 |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自有土地、房产提供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