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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完善投资者保护体系有助于激活市场
    2013-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梁伟

      

      针对27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抓住了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和薄弱环节,是资本市场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项,对于今后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壮大我国财富管理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起到了纲举目张的作用,对资本市场而言是长期利好。

      不过,刘俊海认为,《意见》需要进一步细化,下一步监管部门要落实《意见》,跟进出台细化措施,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同时,资本市场参与主体应统一认识,树立尊重、服务、维护股权的核心价值观,并将它落实到资本市场发展的各个环节,释放市场正能量。

      《意见》开门见山就提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刘俊海认为,当前资本市场低迷,不是资金的匮乏,而是投资者信心的匮乏,不是财富效应的匮乏,而是股权文化的缺失,股权文化的缺失则在于投资者保护不到位。

      刘俊海指出,《意见》的发布,有助于激活整个资本市场,使得市场由过去注重投资向注重投融资并重转变、由过去注重效率向注重规范发展并重转变、由强调创新向创新与诚信并重转变。

      刘俊海建议,根据《意见》,围绕股权文化建设,建议从公司治理体系、行政监管体系、司法救济体系、投资者教育体系、社会监督体系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

      例如在公司治理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了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建立多元化投资回报体系;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等措施。刘俊海认为,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把中小投资者看成股东而不是股民,并以此为出发点构建现代化的公司治理体系,并建立相关问责机制。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财报应该进一步简化和透明,方面中小投资者知悉。同时,券商、基金等机构应该牢固树立“将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人”的理念,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此,刘俊海认为,在资本市场监管体系方面,要坚持“两点论”,当资本市场中出现博弈机制失灵或被强者滥用时,监管者应当挺身而出,维护三公原则;当市场机制理性自治时,政府应减少干预。

      此外,在司法救济和投资者教育方面,《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刘俊海建议,地方人民法院要采取“开门立案、凡诉必理”的积极态度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高院要加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在教育方面,不仅要强调对中小投资者的教育,也要加强对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等市场主体的教育,使之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