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4-00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
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4-002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全资子公司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铜材”)持有的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铜业”)28.57%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广德铜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收购已经2014年1月3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为减少公司管理层级,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以2,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全资子公司苏州铜材持有的广德铜业28.57%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广德铜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1月3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与苏州铜材签订《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且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吴江市七都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钱福林
注册资本:4,2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铜杆、铝杆、铝合金杆生产加工销售;铜丝、铝丝、铜铝合金杆、通信电缆及附件、电力电缆及附件销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福林
注册地: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新杭经济开发区(流洞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光亮铜杆、铜丝制造销售;铝杆、铝丝、铝合金杆、铝合金型材、铜铝合金杆、通信电缆及附件、电力电缆及附件销售;废旧物品回收、销售;电解铜(限外购)、电工材料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
法定代表人:尹纪成
乙方: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
住所地:吴江市七都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钱福林
鉴于:
1、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铜业”)依法成立于2011年12月30日,位于广德县新杭经济开发区(流洞村),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其现有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 | 货币 | 2000 | 28.57 |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5000 | 71.43 |
| 合计 | 7000 | 100 |
2、乙方因经营需要,将其持有的广德铜业的股权(出资)全部转让给甲方。因此,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一致,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股权
乙方将其持有的广德铜业股权(出资)总计人民币2000万元(占广德铜业出资比例28.57%)全部转让给甲方,转让后甲方持有广德铜业全部股权,并成为广德铜业全资控股股东。
(二)、股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转让股权作价人民币2000万元整,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3个月内,甲方交清转让价款。
(三)、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德铜业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7000 | 100 |
| 合计 | 7000 | 100 |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本次收购有利于减少公司管理层级,优化组织架构,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提高经营效率。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