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4-00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3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8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月7日-2014年1月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7日下午15:00至1月8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会议室。
6、主持人:黄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8人,代表股份271,46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55,625,000股的59.5805%。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2人,代表股份271,366,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55,625,000股的59.559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97,0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55,625,000股的0.0213%。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270,709,944股,占出席会议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票6,384股,占出席会议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票1,400股,占出席会议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2、《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1,46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杜若岩、宗爱华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