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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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4—002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2014年1月8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股份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4】00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中就本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发布之《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中所述本公司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商集团”)通过其香港全资子公司——Cathay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鸿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商香港”)自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23日期间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事项,要求本公司向相关股东核实鸿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已经超过股东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矿集团”),而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回复,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鸿商集团通过鸿商香港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完成后,鸿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1,827,706,322股股份(约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6.01%),已超过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矿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1,776,593,475股(约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5.00%),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公司已就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定义)是否发生变更等相关事宜向洛矿集团和鸿商集团进行征询,并已分别收到洛矿集团《公函》和鸿商集团《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通知》。根据上述公函及通知,基于目前持股状况,洛矿集团和鸿商集团尚无法判断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定义)是否发生变更,洛矿集团和鸿商集团将就该等事宜进行进一步沟通。
三、本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履行权益变动或收购等相关报告披露义务,聘请财务顾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将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函》;
附件2: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通知》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