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0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29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82,344,059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38 |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连红主持,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无锡红福置业有限公司“香江豪庭项目”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控股股东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000,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272,569,194股;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周海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704,071股、周鸣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1,438,940股、龚新度,所持表决权股份数131,759股、刘连红,所持表决权股份数500,095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亮先生、魏玥女士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0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2012年年度)相比,将增加50%以上。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45,845.91元。
(二)每股收益:0.05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公司今年转让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棉纺有限公司和无锡红贝服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后投资收益增加;
2、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销售同比增长,利润增加。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