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1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深圳证监局的相关通知要求,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其截止披露日的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主要承诺
2013年12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中电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与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科技”)签署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电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简称“中国电子吸收合并长城科技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为确认同业竞争现状及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中国电子承诺:“1、本集团及下属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长城电脑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集团将来不会,而且会促使本集团下属企业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经营或从事与长城电脑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若长城电脑未来新增主营业务,本集团及下属企业将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经营或从事与长城电脑及其下属企业未来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参与竞争的,本集团将承担由此给长城电脑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承诺履行情况:持续履行中。
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中国电子在吸收合并长城科技项目中承诺:中国电子将尽可能减少并规范与长城电脑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需发生的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与长城电脑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的进行。中国电子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当的利益或使长城电脑承担任何不当的责任和义务。
承诺履行情况:持续履行中。
四、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时的相关承诺
2013年11月,控股股东长城科技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解除限售的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1月13日的2013-051号《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长城科技暂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长城电脑股份达到其总股本5%及以上的计划,并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长城科技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长城电脑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承诺履行情况:持续履行中。
五、关于在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相关承诺
2013年11月,经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以信用方式取得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的2013-032号《关于与中电财务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为保证公司在中电财务存款的资金安全,中国电子和中电财务承诺:
1、关于防止资金占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中电财务承诺不会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和可能。
2、关于风险控制措施:中国电子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该承诺已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列入中电财务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
承诺履行情况:持续履行中。
六、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相关承诺
2012年7月,公司于《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中明确了分红的方式、条件、比例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7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承诺履行情况:持续履行中。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