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4-008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宁证监发[2014]16号文件《宁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截止2013年年底的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的历年承诺均及时履行。
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如下: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肖家守先生 | 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肖家守先生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其及其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2011年非公开发行 | 持续有效 | 履行 |
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肖家守先生 |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肖家守先生分别承诺:上海新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肖家守先生与本公司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肖家守先生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相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1年非公开发行 | 持续有效 | 履行 |
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肖家守先生 | 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的本公司的股份自本公司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 2011年非公开发行 | 2011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7日 | 履行 |
上海松江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三级子公司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松江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吊装、过磅业务经营权及附属资产,经信永中和XYZH/2012YCA1100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吊装及过磅业务2012年8-12月及2013年-2015年的预期收益分别为4,951,217.49元,12,058,280.42元、12,283,656.83元、12,397,194.04元。双方同意,吊装及过磅业务在交割后,在2012年8-12月及2013年-2015年中相应的会计年度或期间未达到上述预期收益,对于净利润不足的差额部分由上海松江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补偿。 | 2012年12月 | 2012年8-12月及2013年-2015年 | 该项资产2013年度预测利润总额为:1607.77万元,实际利润总额(该数据未经审计)为:1563.09万元(不含摊销)【注:盈利预测按吊装业务自身经营状况预测,由于本公司在收购该业务时按评估值作价,支付的价款高于其账面价值3998.24万元,按5年零5个月进行摊销,2013年实际数较盈利预测多摊销成本费用738.14万元,为了同口径比较2013年实际数调整为不含摊销的金额。】 公司及大股东将严格履行《资产收购协议》及《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 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