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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4-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14-016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月30日,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知,称其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2月7日起停牌。

      因该事项发生突然,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14日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公司预计于2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2月18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14-017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天津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协和”“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

      承诺主体: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投资”)

      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自中源协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3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4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承诺主体:李德福

      与上市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李德福及李德福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其他企业及重要参股企业不投资其他与中源协和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或经营其他与中源协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进行其他与中源协和具有利益冲突或竞争性的行为,以保障中源协和及其股东的利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2、承诺主体: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德源投资及德源投资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其他企业及重要参股企业不投资其他与中源协和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或经营其他与中源协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进行其他与中源协和具有利益冲突或竞争性的行为,以保障中源协和及其股东的利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承诺主体:李德福

      与上市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1、该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李德福及李德福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源协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李德福承诺李德福及其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企业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中源协和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源协和向李德福及李德福控制的企业及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

      3、若李德福及其关联方未来与中源协和发生必要关联交易,李德福承诺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依法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中源协和《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中源协和作为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不发生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源协和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保证经营独立性承诺

      承诺主体:李德福

      与上市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源协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具有独立经营运转系统,李德福及李德福控制的企业与中源协和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和组织结构上完全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对于中源协和的独立经营能力无实质性影响。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