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5 股票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4-005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及山西证监局《关于切实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晋西车轴”)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承诺事项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保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西集团”)于2012年11月26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晋西集团将以晋西集团包头分公司为平台,整合、收购包头北方铸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铸钢”)现有的摇枕、侧架等铁路产品业务(含与业务有关的资质、资产及人员,以下称“该等业务”),整合、收购完成后,北方铸钢将不再从事铁路产品业务;在前述整合、收购完成且该等业务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后,在晋西车轴向晋西集团提出收购该等业务时,晋西集团同意以届时的市场公允价格将其全部注入晋西车轴。
2、除上述情形外,晋西集团及晋西集团所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通过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晋西车轴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可能与晋西车轴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及时通知晋西车轴,由其自行决定是否从事、参与或入股该等业务。
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任何事项发生,晋西集团将承担由此给晋西车轴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晋西集团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背承诺情形。
二、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出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承诺
(一)承诺事项
为配合晋西车轴解决其部分房产办理房产证所遇到的“房地分离”问题,晋西集团于2012年11月26日、2013年2月26日分别出具《关于向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出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承诺函》及补充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晋西集团同意将晋西车轴8处工房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权性质由授权经营变更为出让方式后,依法转让给晋西车轴。
2、在上述拟转让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为出让方式后,晋西集团将与晋西车轴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将按照经有权机关备案或核准的评估值确定。
3、如晋西车轴由于上述工房用地和未及时办理房产证等问题而受到相关土地、房产等政府主管机关或部门处罚的,该等处罚(如有)损失由晋西集团给予晋西车轴全额补偿。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晋西集团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相关程序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背承诺情形。
三、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承诺事项
2013年8月,晋西集团认购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晋西集团将不会转让其在本次认购过程中获得的晋西车轴股票。晋西集团本次认购数量为 36,413,181股,预计上市可交易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晋西集团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背承诺情形。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