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6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甘肃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甘证监函〔2014〕24号)的要求,本公司对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就截止2013年底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事项
承诺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事项:(1)除按省政府授权对其受托管理的企业(包括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甘肃省国营祁连山制药厂和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行使行业管理的职权(包括人事任免权)外,将不以任何方式指示或影响本公司股东单位行使对本公司的股东权利。(2)不会利用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干预本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财务的决策,做出有损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利益的任何行为。(3)由于其所需经费均全额由省财政拨付,因此其在任何时候不需、亦不要求本公司向其或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或任何第三方提供直接或间接的财务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占用本公司资金、或要求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承诺时间:2004年2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承诺人: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事项:不从事和经营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不利用对本公司的股权关系和股东地位,作出有损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任何行为,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的安排上避免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享有相关项目经营或投资的优先选择权,或与本公司共同经营或投资相关项目,如违反上述承诺,参与同业竞争,将承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诺时间:2004年2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事项
承诺人: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
承诺事项:不从事和经营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不利用对本公司的股权关系和股东地位,作出有损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任何行为,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的安排上避免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享有相关项目经营或投资的优先选择权,或与本公司共同经营或投资相关项目,如违反上述承诺,参与同业竞争,将承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诺时间:2004年2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本公司的承诺事项
承诺人:本公司
承诺事项:为了整合本公司产业资源,集中精力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同时为了规避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牧草种植、加工业务方面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公司将持有的甘肃中农草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本公司承诺在出售甘肃中农草业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后,不再从事牧草种植、加工、销售业务。
承诺时间:2011年10月14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甘肃中农草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草业公司。目前,注销登记工作正在办理。草业公司注销后,本公司不再从事牧草加工业务,也不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13年7月1日召开的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3-14),2013年12月23日,根据公司与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对公理财补充协议书》,公司出资5,000万元购买该行“蕴通财富·日增利48天” 理财产品(产品代码:2171130436),产品起息日:2013年12月24日,产品到期日:2014年2月10日。(公告编号:临2013-30)
2014年2月10日,公司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取得利息收益348,493.15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5.3%,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8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莫高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12)和《莫高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14))。现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协议签署及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决议,2014年2月1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稳得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14天周期型)》、《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对公理财补充协议书》。
本公司已在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为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621060106018010016391
开户行: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账户仅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2月13日,根据公司与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稳得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14天周期型)》、《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对公理财补充协议书》,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该行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富·稳得利14天周期型”(产品代码:2161140101)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风险评级:低风险产品
4、产品认购日:2014年2月13日
5、产品起息日:2014年2月14日
6、产品到期日:2014年2月28日
7、认购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9、预期年化收益率:4.5%
10、理财本金及收益支付:产品到期日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将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公司上述专用结算账户。
1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88%。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该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与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无关联关系。
2、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2013年7月4日,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路支行签订了《兰州银行“百合理财”机构理财协议书》,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该行“2013年兰州银行‘百合理财’共赢系列2008号对公理财产品”,产品起息日:2013年7月5日,产品到期日:2013年8月2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50%。(公告编号:临2013-15)
2013年8月2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4,000万元,取得利息收益384,657.53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6.50%,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公告编号:临2013-19)
(2)2013年7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书》、《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对公理财补充协议书》,出资5,000万元购买该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产品,产品起息日:2013年7月11日,产品到期日:公司赎回该理财产品或银行提前终止日即为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按照公司认购的理财产品存续天数对应相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公告编号:临2013-16)
2013年10月14日,公司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取得利息收益468,493.15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6%,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公告编号:临2013-20)
(3)2013年10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稳得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63天周期型)》、《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对公理财补充协议书》,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该行理财产品,产品起息日:2013年10月15日,产品到期日:2013年12月1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8%。(公告编号:临2013-21)
2013年12月17日,公司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取得利息收益414,246.58元,实际年化收益率4.8%,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公告编号:临2013-29)
(4)2013年11月18日,公司与兰州银行甘南路支行签订的《兰州银行“百合理财”机构理财协议书》,公司出资3,000万元购买该行“2013年兰州银行‘百合理财’共赢系列2013号对公理财产品(产品代码:2013A2013)”,产品起息日:2013年11月19日,产品到期日:2014年2月1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6.00%。(公告编号:临2013-28)
(5)2013年12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对公理财补充协议书》,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该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48天”(产品代码:2171130436),产品起息日:2013年12月24日,产品到期日:2014年2月1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5.3%。(公告编号:临2013-30)
2014年2月10日,公司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取得利息收益348,493.15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5.3%,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公告编号:临2014-0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稳得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14天周期型)》、《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对公理财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