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00540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2月17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4年2月24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2月24日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应在开放日办理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并被受理的,其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具体的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的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2、“金额申购”原则,本基金的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本基金的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2、“份额赎回”原则,即本基金的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不设直销机构。
5.1.2 场外销售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上述销售机构的各地销售网点及联系方法详见销售机构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不设场内销售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根据《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2)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开放时间结束前受理的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1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0日